发布时间:2026-08-26 阅读量:205
各有关会员单位、协会各分支机构:
为落实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改工作要求,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运行管理,依据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85号)及协会章程、分支机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,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,决定对以下长期业务停滞的分支机构予以撤销,并进行公示,名单如下:
1. 女医师分会
2. 远程医疗分会
3. 体医融合分会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,上述分支机构不得以原分支机构名义开展活动。被撤销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相应免去,分支机构公章自公示之日起予以作废。
特此公示。
山东省医师协会
2026年8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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